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
鲁建房字 〔 2025 〕 1 号
鲁建房字 〔 2025 〕 1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更好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全省工作实际,对《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SDF-2015-0001)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作进一步完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营销机构等单位规范开展商品房销售工作。
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更好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全省工作实际,对《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SDF-2015-0001)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作进一步完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营销机构等单位规范开展商品房销售工作。
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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