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进一步“减证便民”,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4〕168号),自2025年3月1日起,山东省将不再主动向辖区内市场主体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经营主体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本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的,均视为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
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8日
来源:曹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