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注意!不带头盔、乱穿马路、闯红灯、逆行等将这样处罚!

              时间: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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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更好保障居民安全畅通出行,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2、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影响行人通行的;
3、行人、电动自行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的;
4、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逆行的;
5、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的;
6、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机动车在城区未施划停车位的主干道、次干道和非机动车道随意停放的;在施划停车位的停车泊位内不按顺向停放的;
8、机动车违法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应急通道的;
9、利用僵尸车存放货物、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
 
二、重点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凡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等方式予以查处。
1、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视违法情形或种类依法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视违法情形或种类依法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或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当场扣留其非机动车,并拖离现场;
4、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秩序的,将该机动车拖移至安全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绿色出行、文明驾驶、有序停车,共同维护大美曹县规范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月12日
 
来源: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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