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曹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有关事项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菏泽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关于调整曹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有关事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29日15时
二、听证会地点
城投集团七楼中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一)成本监审结论及听证背景
经成本监审结论显示,原晖泽水务(菏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城市公共供水年均供水量为10699693.62立方米,准许成本10601630.69元,单位供水准许成本0.99元/立方米;另根据县政府与曹县睿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内容,外购成品水价格1.50元/立方米。
综合考虑税费、管网漏损率及合理准许收益率等因素,依据《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发改价格〔2021〕1089号)有关规定,经核算,外购成品水全部纳入供水价格,曹县城区公共供水单位成本2.75元/立方米,单位准许收入3.49元/立方米。
(二)听证要点
经统筹考虑我县公共供水事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及周边县区公共供水价格水平等因素,为避免水价过高上涨,报经县政府同意,对外购成品水给予0.4元/立方米补贴,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调整曹县城区居民用水价格(基本水价,含税)有关事项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实施范围。曹县城区公共供水企业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及有关事项
(1)调整各阶梯基本水价。基本水价由1.55元/立方米调整为2.65元/立方米。对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2:4的比例进行调整。
(2)调整各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由每户每年125立方米及以下调整为每户每年158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由每户每年125立方米以上206立方米(含)以下调整为每户每年158立方米以上264立方米(含)以下;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3)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基本水价0.15元/立方米执行,即2.80元/立方米。
(4)优化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措施。对曹县城区使用公共供水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量,超出部分基本水价为2.65元/立方米。
(5)为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由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的镇街,开征污水处理费的,供水价格按上述价格执行;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继续按农村公共供水价格执行。
四、听证人
伊国栋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尚 正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副科级干部
魏 伟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成 龙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四级主任科员
龙 晨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科员
五、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10名
方广林 北街花园小区
陈红梅 曹县东关社区
王 芳 云峰中央公园小区
王菲菲 德嘉绿城小区
张 强 曹县磐石街道办
宗永东 健康家园小区
马东东 曹县南关社区
甄 彬 天润公馆小区
杨 岩 北街花园小区
刘 玉 温馨家园小区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
刘 强 曹县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天魁 曹县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峰 曹县正源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注:因经营主体调整,经营者参加人改由曹县正源水务有限公司选派。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朱洪鲲 曹县睿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宋 彬 县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
袁怀超 县水务局安饮办主任
(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6名
李宪君 人大代表、曹县群众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调委会主任
吴庆生 政协委员
刘念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硕 县水务局副科级干部
刘传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马 斌 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六、旁听人4名
魏 芳 曹县东关东社区
赵 玲 温馨家园小区
张纯霞 曹县水岸城邦小区
王国创 健康家园小区
七、负责会议报道、记录等工作人员若干名。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1日
来源:曹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