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别侥幸!曹县又有8人被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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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群众的眼睛雪亮
蜀黍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当着蜀黍面不佩戴头盔
这让蜀黍“很难办呀”
下面,就对这些不佩戴头盔的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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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李某某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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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何某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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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王某琦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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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王某超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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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孙某林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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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李某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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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艾某新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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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孙某栋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8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长江路路口
在日常生活中
骑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为的就是让骑行者的安全受到保障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自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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