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房产网 讯:6月29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
本市公积金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异地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
特别注意的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变。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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