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关于征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违法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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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执法成效,严厉查处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密切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16类违法行为:
 
1、食用油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强化现场检查和检验检测,坚持从生产到经营环节全链条打击,以生产食用油的非法掺杂掺假“黑窝点”及销售、使用无标签标示、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等食用油为重点,严厉查处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2、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以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及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3、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以成品油生产企业、加油站、成品油批发企业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无证生产、销售等油品质量违法行为。以成品油销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个体私营加油站,国道、省道等货车通行量大的道路两侧个体私营加油站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未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私自开启加油机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等违法行为。
 
4、“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开展广告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假扮医生、专家、教授,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营销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神医”广告及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夸大效果、宣传保健食品疾病治疗功效等各类“神药”广告。
 
5、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以医疗美容市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夸大或虚构其资质、曾获荣誉、产品设备先进程度、工作人员资历、医疗美容水平、医疗美容效果及通过“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直播带货等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的虚假宣传行为。
 
6、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购置和充装翻新“黑气瓶”、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瓶、未建立气瓶安全追溯平台或无法通过手机扫描查询充装数据信息的违法行为。强化燃气具执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燃气具及伪造质量标志、未取得3C认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7、超期未检电梯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
 
8、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违法行为。以校园及校园周边、电子商务平台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未经许可生产、无合格证明文件、标签标识不合法以及包装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9、生产销售劣质钢筋、电线电缆违法行为。以大型建材市场、批发市场及其仓库、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中销售场所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生产销售“三无”产品,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10、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行为。开展广告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房源信息不真实,含有就业、升学、升值等事项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
 
11、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粮食购销等领域计量违法行为。聚焦投诉举报较多的超市及医疗卫生机构、粮库等重点场所,严厉查处计量器具不合格、增加作弊装置或功能,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违法行为。
 
12、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针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13、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公众对安全用械的认知,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格局。
 
14、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违法行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特殊化妆品须经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或在进口前备案。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对化妆品和备案情况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15、“山寨”傍名牌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使用他人商标作为产品名称;商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商品,误导消费者;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6、生产销售“三无” 及未取得3C认证儿童玩具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以及未取得3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违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查封、扣押、没收和销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玩具。
 
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0530—3353007、电子信箱:abc88011@126.com。来信来访地址:曹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地址:长江路中段路南(中央华府小区西邻)一楼。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对符合举报投诉奖励条件的给予相应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或反映问题!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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