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一司机闯红灯被网友举报!曹县交警:扣分罚款!

              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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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警
作为警察蜀黍的“得力”助手
时刻紧盯着那些“不自觉”的驾驶人
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违法的发生
可有的驾驶人
在没有监控的地方
就会“放飞自我”
1月19日
菏泽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接到网友举报
一辆鲁R27**D的白色小车
在曹县开发区青菏路与汉江路交叉口红闯红灯
微信图片_20210123100011
接到举报后
菏泽交警立即联动曹县交警
进行核查
 
曹县交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实,1月19日,周某某驾驶一辆鲁R27**D的白色小车,在曹县开发区青菏路与汉江路交叉口时,前方交通信号灯早就显示为红灯,可周某某并没有停下,而是直接开了过去。1月20日,曹县交警依法对周某某进行传唤,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10123100016
经过交警蜀黍的批评教育
周某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并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微信图片_20210123100018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红灯
没有发生事故时是交通违法
你将付出法律成本
发生事故一定就是悲剧
轻则车损,重则人员伤亡
 
最后
再次提醒大家
不管路上有没有监控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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