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网友建议:取消老人去世后“过三年”!官方回复了!

              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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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网友向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反映问题
获官方回复
关于菏泽移风易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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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尊敬的领导,我是山东菏泽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民,为了生计一直在外地工作,可最近几年深受老家这边的婚丧嫁娶习俗所累,筋疲力尽、苦不堪言、工作和生活都间接受到了影响,特向领导反映一下:
       我家是牡丹区沙土镇的,我们这边有个风俗:老人去世了以后,除了发殡时举办葬礼以外 ,去世后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的时候还要举办仪式,届时就像举办葬礼一样所有亲戚都要参加,无论你有多忙都要请假千里迢迢赶回去参加这场仪式!!试想一下:如果自家的亲戚中有很多老人的话,会给在外地工作的年轻人造成多么沉重的负担!年纪大点的人思想观念不好转变,这可以理解,可即使年轻人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也没有人敢带头取消这些陋习(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甚至哪怕是提一下  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老人在世的时候也没见儿女有多孝顺,去世后的仪式倒是办的特别隆重,更有甚者借机敛财!建议相关部门能否通过电视等媒体上加强号召:提倡取消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老人在世时儿女多多尽孝,老人去世后,让逝者安息,同时也减少生者在时间、精力、物质上的不必要浪费。毕竟逝者什么也看不到了。强制取消是很难的,毕竟年长一点的人思想观念不好转变。感情上、面子上一下接受不了。但政府可以通过长期宣导,让大家在思想认识上逐渐意识到这些不必要的陋习,并潜移默化的逐渐接受,久而久之当有开明的人带头取消的时候也就不至于落一个大逆不道、不孝的骂名。据我所知:这个风俗只有菏泽存在,别的地方都没有。赶紧剔除吧,让生活更美好、让城市更文明
期待主管部门的回复
留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为去世之人举办周年纪念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旨在对去世之人的缅怀和感恩,是对以往亲人的再一次告别,也是社会关系的延续和巩固。
沙土镇人民政府民政和宣传部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移风易俗改革,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孝善养老金”制度,用于贴补日常生活开支,提高老人生活品质。对子女积极缴纳“孝善养老金”的,镇财政会根据比例给予相应的补贴奖励。另外,镇政府要求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出台《沙土镇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规定》等指导性文件,提倡儿女生前多尽孝,逝后丧事简办。其中,针对丧事简办规定有“简化丧礼流程,控制丧事规模,严禁出大丧、办长丧;严禁借机敛财,提倡节俭吊唁,随礼不超过50元;严禁大摆宴席,提倡“一碗菜”且只招待至亲”等。
为提倡文明乡风,摒弃陈规陋习,镇政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悬挂条幅、村内广播和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渠道宣传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深入了解红白事大操大办的弊端,进而接受红白事简办的文明乡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回复时间:2020-10-1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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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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