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关于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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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县关于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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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农村公共供水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管理,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参考周边县区价格标准,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曹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以及供水人口不足10000人的联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公共供水到户价格为2.50元/立方米。
二、单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共供水到户价格由供水用水双方在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供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各供水单位要不断完善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健全供水成本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资料,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共供水价格提供保障。
五、各供水单位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水价政策的社会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本通知平稳实施。
六、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曹县水务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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