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红岗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贾相如,副主任孟庆亮、韩春兰、尹本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涌,县政府党组成员林永敬,县人大副县级干部徐春,县法院院长李继亮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红岗主持会议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陈观海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李敏作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智洪军汇报调研情况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拟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韩红岗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6号)
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梁惠民的提请,决定任命:
林永敬为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7号)
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继亮的提请,任命:
马春民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保运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怀义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燕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邱 刚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吴新胜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銮锋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袁柏松同志任曹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王 玉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军同志曹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刘 燕同志曹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金泰同志曹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郭爱波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邱 刚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魏剑桦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潘 岳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新胜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祁保忠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 杰同志曹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袁柏松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秦 刚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马春民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庚镇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孙老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銮锋同志曹县人民法院普连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鹿 毅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兰信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冯忠启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祥生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贵乾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志伟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守社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庆山同志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学军同志曹县人民法院闫店楼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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