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菏泽市办理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方案》(菏财办【2025】5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进全县购房业主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同时给全县购房业主带来购房实惠,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奖补活动。
一、实施活动期限: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活动起止日期以缴纳契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日期为准。
二、消费券领取对象:活动期间,在曹县辖区内缴纳契税并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即一手房,下同)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按《契税完税证》证载时间,分阶段实行不同标准的消费券补贴。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为基数,实行分阶段补贴,其中: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按实缴契税金额的20%发放;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实缴契税金额的10%发放。
四、领券方式:消费券只能由产权人(若存在多个产权人的情况则第一顺位自然人领取,夫妻关系除外)本人领取,不得代领。确需代领的,受托人可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本等能够证明亲子关系或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身份证领取。领券最后时限为本次活动终止日后的7个工作日前,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县市民之家服务大厅二楼北区消费券发放窗口现场领取消费券。
(一)产权人身份证(房产为夫妻共有房产,领取人不是第一顺位人的,需携带结婚证及领取人身份证;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携带户口本等能够证明亲子关系或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监护人身份证;委托代领的,受托人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二)契税完税凭证;(三)不动产权证书。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五、领券地址:曹县市民之家服务大厅二楼北区消费券发放窗口。活动服务热线:0530--3270788。
六、消费券使用期限及方式:自成功领取消费券之日起90日内,到符合条件的商超等额兑换储值卡,方可消费使用,逾期兑换及消费券遗失均按照作废处理。大型商超负责登记兑换人的身份证号、产权证书号、消费券编号等基本信息。
在活动期间缴税并领取消费券后又退税的,先行办理消费券退回手续后方可办理退税手续。
七、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商家):

其中曹县宏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1家商业网点:

八、其他事项: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产权人和大型商超,存在造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采取追回消费券资金、罚款、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希望符合条件的广大购房业主踊跃参加本期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奖补活动。祝全县购房置业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安居乐业、生活更加美好!
曹县办理不动产权证
发放消费券活动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日
来源:曹县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