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公 告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新增9处实时抓拍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
现将安装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告日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公告期满后进行即时抓拍,
现将安装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告日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公告期满后进行即时抓拍,
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6日
来源:曹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