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房产网 讯:
日前,有网友向曹县县委书记留言
咨询曹县二手房税费问题
获官方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网友留言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曹县房产证不满两年交易需要交哪些税,具体税率是多少,税费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官方回复
曹县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曹县税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在回复如下:
一、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均不满两年且交易需要交哪些税以及具体税率。
个人买卖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都不满两年的二手住房,出售方需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购买方需缴纳契税、印花税。具体税率及政策依据如下。
(一)出售方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为5%。
3.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4.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
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第三条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5.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税率为1%。
6.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购买方
1.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契税税率如下: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三套及以上没有优惠税率,税率为3%。
2.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税费的计算基数
契税计税依据为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附加税费以增值税税额为依据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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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