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点赞!曹县街头6人被这样处罚···

              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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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群众的眼睛雪亮
蜀黍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当着蜀黍面不佩戴头盔
这让蜀黍“很难办呀”
 
下面,就对这些不佩戴头盔的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违法人:张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2001****4122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640 (1)
违法人:黎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2003****1605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640 (2)
违法人:唐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6****9366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640 (3)
违法人:孙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4****1352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640 (4)
违法人: 秦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1****2311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640 (5)
违法人:刘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99****236X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在日常生活中
骑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为的就是让骑行者的安全受到保障
来源: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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