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龙亭湖片区一被征收户被依法强制征收

              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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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棚改工作,2018年3月30号,我县对龙亭湖片区征收户王某某的房屋进行依法强制征收。县人民法院法官全程监督,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公证,县广播电视台对依法强制拆除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龙亭湖片区属曹县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该区棚改工作启动后,多次与王某某协商,均未达成补偿协议。2017年6月9日,曹县人民政府作出曹政征补字【2017】第17号征收补偿决定,2017年6月14日,向王某某送达,王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出行政诉讼。2018年1月15日,曹县人民政府申请曹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曹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3日公开进行了听证,王某某和代理人到庭参加了听证,之后王某某又拒不履行法院裁定,阻碍了全县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侵害了多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快棚改工作进程,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曹县人民政府依据法院裁定实施了这次强制拆除,这是我县棚户区改造以来首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案例。(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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