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推行“免罚告知承诺”!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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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菏泽市曹县司法局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免罚告知承诺”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内容,有效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是出台一个实施方案,谋篇布局。2022年4月,曹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免罚告知承诺制度,《方案》明确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县直各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并监督具体实施。
二是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先行先试。曹县司法局首先在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个领域54项处罚事项开展试点,制作了《不予处罚警示告知书》,通过下发《不予处罚警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一旦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且本次免罚记录将作为实施处罚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城市管理有尺度、执法有“温度”。
“我这次违法,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对我处罚,仅是对我进行耐心的批评,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我深受教育,以后不会再犯了;执法人员文明人性执法,让我非常感动!”曹县磐石办事处杜庄村村民王允说道。
三是全要素式执法文书,精准执法。2022年年底,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制作免罚告知承诺样式文本17套,涵盖全县各项可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曹县司法局按照周调度、月抽查、季汇总、年总结的方式进行总结汇总在落实“免罚告知承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执法人员进行讲透法理、说明事理,让行政执法相对人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卯定三个坚持,规范执法。一是坚持依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惩处相关违法行为。二是坚持过罚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对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批评教育、承诺改正即可,实行首错免罚。三是坚持诚实守信。行政执法相对人承诺后不履行承诺,或整改后再犯的,执法部门应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结合其违法的其他方面依法从重处罚。
自实行“免罚告知承诺”以来,曹县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47911件,签订《不予处罚警示告知书》47922份;减轻处罚案件48215件。
来源:曹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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