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先后两次被曹县法院拘留!有钱不给,从天津押解回曹···

              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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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拒执犯罪人被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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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劳务合同纠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人樊某在天津落网。
2014年,某阳工程公司与樊某签订班组劳务承包协议书,约定由乙方劳务包干一次性包死的方式承包某地外墙保温工程。后王某、樊某夫妇又将上述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转包汪某带领的民工施工。2016年1月,汪某代表施工方与某阳工程公司就上述工程的面积进行了结算。后汪某带领的民工谢某、孟某等与樊某带领的民工也对各自施工的面积进行了结算。因工程款发生纠纷,原告汪某于2018年3月以王某、樊某和某阳工程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至本院,诉求判令三被告支付人工费502370元。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樊某支付原告汪某工程款100058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樊某仍拒不赔偿。曹县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樊某实行司法拘留,樊某仍拒不履行。
经审查,樊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以没有资金为由躲避执行,并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资金9.5万元。2020年8月,被执行人王某、樊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2023年4月19日,曹县青堌集派出所远赴天津市,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人樊某成功抓获。目前,樊某已被押解回曹县,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曹县人民法院坚持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持续发力,精准打击拒执犯罪,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进行司法惩戒,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起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菏泽曹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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